各镇、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为严格落实省政府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部署会暨非法成品油(燃料油)整治联防联控第一次会议精神,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果,根据《中山市蓝天保卫战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<中山市施工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直供方案(试行)>的通知》(中环〔2021〕51号)的工作要求,我局制定了《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直供方案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贯彻执行。
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1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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